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9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外国语学院为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审核并公示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推免生评价体系、推免程序、信息公开等。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学业成绩,原则上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
4. 推免研究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推免研究生名单在全院公示。
二、推免遴选资格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在处分期内)。
2.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本年级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留学生和留降级学生除外)统一纳入推免排名名单,推免资格基于各专业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业综合成绩主要由两项构成:学生所属专业培养方案中三个学年必修课(不包括素质教育理论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占比70%);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占比30%)。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综合成绩=三个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0.7+专业四级考试成绩*0.3
4. 参加遴选的学生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必须在70%以内,且以上第3点所规定的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必修课清单与本方案一起公示)
5. 通过其他赛道申请推免资格,学业综合排名需符合以上第1、2、4点要求,其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 符合以上遴选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在专业由高到低依次获得推免资格。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荐免试入学资格:
1. 推荐后受校级(含)以上处分者。
2. 最后一学年中,有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记录或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低于良好者。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4. 推荐后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四、推免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结构如下:
组长: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 各系部负责人、专职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
2. 学院按专业公布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并公示推免生候选名单。排名靠前者若放弃推免资格,则按照专业排名顺延,但仍须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
3. 所有成绩由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及核对,并解答学生疑问。
4.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排名进行初步录取,录取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五、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2023级本科生。
2.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航外国语学院
2026年 9月
点击下载推免必修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