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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0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9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外国语学院为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审核并公示推免生名单。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推免生评价体系、推免程序、信息公开等。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严格管理并规范使用学生学业成绩,原则上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

4. 推免研究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推免研究生名单在全公示

二、推免遴选资格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在处分期内)。

2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本年级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留学生和留降级学生除外)统一纳入推免排名名单,推免资格基于各专业学业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业综合成绩主要由两项构成:学生所属专业培养方案中三个学年必修课(不包括素质教育理论必修课)的加权平均成绩(占比70%);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占比30%)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综合成绩=三个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0.7+专业四级考试成绩*0.3

4. 参加遴选的学生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必须在70%以内,且以上第3点所规定的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必修课清单与本方案一起公示)

5. 通过其他赛道申请推免资格,学业综合排名需符合以上第1、2、4点要求,其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 符合以上遴选条件的学生按照所在专业由高到低依次获得推免资格。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荐免试入学资格:

1. 推荐后受校级(含)以上处分者

2. 最后一学年中,有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记录或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低于良好者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好及以上

4. 推荐后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推免程序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结构如下:

      组长: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 各系部负责人、专职辅导员、本科教学秘书

2. 学院按专业公布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并公示免生候选名单。排名靠前者若放弃推免资格,则按照专业排名顺延,但仍须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

3. 所有成绩由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汇总及核对,并解答学生疑问。

4.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排名进行初步录取,录取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2023级本科生

2.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北航外国语学院

                                                202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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