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我院近期将开展2020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资格:
2020年拟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学习态度端正,学术、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发展潜力特别突出。
三、具体评选及计分办法:
原则上根据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结合政审情况,评选本次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申请人的硕士毕业院校声誉,其次考虑申请人的本科毕业院校声誉。
科研成果的分值如下:
(一)发表论文
1. 在 SSCI 或 A﹠HCI 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计 220 分;
2. 在《当代语言学》、《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评论》、《现代外语》、《外国语》或《中国翻译》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计 100 分;
3. 在外语类 CSSCI 期刊(见附表 1:外语类特别指定期刊目录)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计 80 分;
4. 在外语类中文核心而非 CSSCI 期刊(外国语文等)公开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计 50 分;
5. 在 SSCI 或 A﹠HCI 期刊发表书评一篇,计 50 分;
6. 在哲学社会科学 CSSCI 来源刊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计 40 分;
7. 在外语类 CSSCI 期刊发表书评一篇,计 20 分;
8. 在其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计10分;
9. 一般期刊公开发表研究性论文一篇,计 5 分。
注:
(1)以上发表论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且已经正式发表。若硕士期间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则相应分值减半。
(2)在 SSCI,A&HCI,CSSCI来源刊以及外语类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或书评,需提交检索证明。
(二)出版专著或译著
在外国语言文学领域国内知名出版社(见附表 2:国内知名出版社名录)出
版专著或者译著:
1. 独著,计 100 分;
2. 两位作者合著:第一作者,计 60 分,第二作者,计 40 分;
3. 三位作者合著:第一作者,计 50 分,第二作者,计 30 分,第三作者,
计 20 分;
4.四位作者合著:第一作者,计40分,第二作者,计 30 分,第三作者,
计 20 分,第四作者,计10分;
5.五位作者合著:第一作者,计40分,第二作者,计 30 分,第三作者,计15分,第四作者,计10分,第五作者,计5分。
6. 负责著作中的一个完整章节,计20分。
四、奖励标准与限额:
“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研究生院分配获奖名额为1人。
五、评定组织与程序:
“博士新生奖学金”由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评定,之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发放。
六、发放管理:
1. “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一个月后,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 无故未按时报到者不予发放奖学金;入学后一个学期之内因各种原因退学、受纪律处分或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已发放奖学金须退回学校。
七、申请程序:
1. 申请人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签字,以及《博士新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连同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起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汇总表》不需要PDF,Excel版即可。以上材料于8月10日16:00前发送到wushan@buaa.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聘请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投票,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天。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联系邮箱wushan@buaa.edu.cn。
3. 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在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点击下载 附件1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模版)
附件2 博士新生信息汇总
外国语学院
2020年8月2日